【导语】: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、使用审批程序办理。
办理条件
1、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;
2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3、离休、退休的;
4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5、出境定居的;
6、死亡或宣告死亡的;
7、调离。
申请材料
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申请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基本资料和提取证明资料。申请基本资料包括:
1、缴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、《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》;
3、《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》;
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:
1、购买新房的(限本年度),应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,交付首期的购房发票;购买二手房的(限本年度),应提供二手房买卖契约,契税发票及过户后的房产证;城市内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的,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;大修自住住房的,应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、房产证;
2、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,应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清单(存折);若一次性提前还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,应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及结清证明。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,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提前还清全部贷款的,应提供委托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明和现金缴款单;一次性转帐还清全部贷款的,应提供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书》;
3、离退休的,应提供离、退休证明;
4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,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,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失业证明;
5、出境定居的,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出境定居证明;
6、缴存人死亡、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,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、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;
7、调离本市的,应提供正式工作调令或工资转移关系证明;
注:提取方式为配偶或为配偶提取时,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和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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